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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车门盗窃被判刑

  2025-11-17

由成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起跨省流窜盗窃案,日前,经当地法院审理,被告人刘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23年4月底,刘某等6人从安徽省出发抵达石家庄市,短暂停留后,通过地图软件选定成安县作为作案目标。他们于4月30日凌晨1时许分组行动,在成安县境内对路边停放车辆逐一尝试拉车门,拉开车门后实施盗窃行为,最终造成多名车主财产损失共计3万余元。

2025年5月24日,犯罪嫌疑人刘某主动投案自首。成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成安县法院依法对刘某作出上述判决。其余5名同案犯均为未成年人,已另案处理。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离车时务必确认车门已锁好,避免将贵重物品留置车内。如遇财物被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及时侦破案件、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