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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6-02-04

一、项目背景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拟确定招聘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根据工作部署,现就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各公司积极参加投标。

二、范围、内容及工作要求

见比选文件。

三、资质要求

前来参加投标的公司须符合下述要求:

1.具备相应资格;

2.企业信用查询无不良记录结果(“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截图,均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开始);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投标活动。

四、价格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19.3万元。

五、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

公告期间,人民东路396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在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中,以综合评分最高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开标时间及相关要求

公告时间: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 人民东路396号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高明

联系电话:0310-2990204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开标日携带投标文件至开标现场。

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