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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职责

  2014-10-20

  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

  (四)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五)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由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