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2015年至2018年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省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开拓进取、争先创优,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省检察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了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和模范检察官评选表彰活动。在此次模范检察院和模范检察官评选活动及省检察院二等功评选活动中,我市喜获多项荣誉。
涉县人民检察院被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院”
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毕骞晋被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务保障部负责人刘军雁被评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干部”
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曲周县人民检察院荣立“集体二等功”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负责人王瑞敏荣立“个人二等功”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二级检察官张曾孟荣立“个人二等功”
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俊学荣立“个人二等功”
鸡泽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舒敏荣立“个人二等功”
邯郸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将以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为榜样,广泛开展宣传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活动。自觉把学习宣传英模,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増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为全面建设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