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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评选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4-0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于对河北省模范检察院

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评选

拟推荐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模范检察院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23160号)要求,经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逐级评选推荐、邯郸市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审议,并报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模范检察官(干部)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正式推荐涉县人民检察院为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赵卫平等8名同志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27日至20242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0-29909060310-29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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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2.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4年2月7


附件1


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一、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涉县人民检察院

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推荐对象

1.赵卫平 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游义坤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3.康 涛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4.郭 苗 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5.蔡 蓓 邯郸经开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

6.刘彦莎 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

7.孙建军 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8.王伟洁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附件2


拟正式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河北省“模范检察院”推荐对象

涉县人民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并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称号,先后荣获“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八化’建设示范院”,连续多年被评为邯郸市检察机关“综合考评先进院”。该院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的“红润涉检”文化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文化品牌”;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先后办理全国典型案例、精品案件3个,全省典型案例、精品案例9个。

二、河北省“模范检察官(干部)”推荐对象

赵卫平,男,197010月出生,现任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职以来,带领该院连续3年在全市考核中均名列前三名。2023年,带领办理的督促履行耕地耕作层剥离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带领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全国文明接待室”“河北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本人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被市委组织部、市检察院荣记嘉奖3次,撰写的《安全生产公益诉讼的难题及破解》被《人民检察》刊发,并荣获河北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征文活动二等奖。

游义坤,男,19715月出生,现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曾荣立三等功8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个人,入选首批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带领部门先后荣获“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先进处室”等。该同志团结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干警立足岗位做贡献,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指导办理的6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5件案件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创建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职能化应用平台,相关经验在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上得到交流推广。

康涛,男,198512月出生,现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曾荣立三等功3次,嘉奖5次,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办公室系统人才库,调研成果荣获“河北省开发利用档案优秀服务成果一等奖”。先后被评为“河北省优秀驻村扶贫干部”“邯郸市文明市民”“邯郸市优秀共产党员”。该同志长期深耕办公室的“三办三服务”工作,在驻村扶贫、信访维稳和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牵头建设的邯郸市检察院档案室成为邯郸市首家6A级档案室。

郭苗,女,19826月出生,现任成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先后被评为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业务专家”,入选省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2次被评为“全市十佳公诉人”。该同志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8年,办理了中管干部职务犯罪等一批大要案,分管部门荣获“河北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

蔡蓓,女,198612月出生,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现任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副主任。先后被评为河北省“冀青之星”“邯郸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该同志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评为省级实训教官、入选首批全省未检人才库,办理的张某强奸案被评为河北省依法惩治性侵典型案例。

刘彦莎,女,19847月出生,现任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二级主任科员。先后荣获“邯郸市长安网群建设先进个人”,区级“优秀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连续多年获评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检察长特别奖。该同志长期奋战在检察行政岗位,坚持“以文辅政”,笔耕不辍,撰写案例入选全省思政优秀案例,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00余篇。推动构建“1+1+N”监督服务体系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心,做法被最高检、全国妇联肯定。创新普法形式,创作歌曲《那山海》被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同步推出,沙画作品被检察日报正义网评为“优秀新媒体奖”。

孙建军,男,198712月出生,现任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连续2年被评为“全市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先后荣获河北省“冀青之星”,邯郸市“扫黑除恶工作优秀检察官”、“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该同志长期奋战在刑事检察工作第一线,深化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探索相关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临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证据指引》,有效统一了司法机关证据适用标准,提高办案质效。

王伟洁,女,198611月出生,现任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河北省“冀青之星”、省检察院“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十佳个人等荣誉称号,入选首批河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邯郸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该同志近5年共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1件,其中全国典型案例1件,全省典型案例6件、优秀检察法律文书2份,全市典型案例2件、优秀文书1份。建立的民间借贷领域类案异判法律监督模型荣获2022年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河岸治理法律监督模型荣获2023年全省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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