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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市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努力为邯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立足邯郸实际,重点围绕金融领域风险,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依法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案件333件412人,提前介入并审查起诉了涉案金额10亿余元、涉及多省市集资群众3000余人的陈某集资诈骗和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专案。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领域风险制发检察建议37件,均被有关部门采纳。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涉案资产等遗留问题,针对金融犯罪案件高发多发地区和行业,开展金融犯罪预防专项集中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和企业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着力服务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惩各类涉农刑事犯罪,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种子等犯罪6件6人。积极参与扶贫领域和涉农领域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4件12人。把司法救助深度融入精准扶贫,主动将因案致贫和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纳入救助范围,共救助困难群众30人,发放救助金34.6万元。认真落实驻村和帮扶责任,严格执行“三日一网”制度,积极推进扶贫项目建设,解决扶贫产业发展难题,市检察院驻村工作队获评全省优秀第一书记和全省优秀驻村工作队员。

  三是着力服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共办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128件239人,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收回环境损坏修复赔偿金1372万元。积极开展违法违规矿山采砂场治理专项活动,针对漳河流域非法采砂猖獗等问题,向当地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修复被破坏矿山8处,清理被破坏河道53公里。与两省五市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的办法》,筑牢重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四是着力维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措施,共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案件39件72人,办理的洛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在付清拖欠工资并取得谅解后,依法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处理,获评全省“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典型案例。大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5件35人,起诉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229件399人。加强检企互动,通过送法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方式打通检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检企关系。邯郸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载。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守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南大门”

  牢固树立国家总体安全观,自觉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贯穿办案全过程,深入推进平安邯郸建设。全年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42人,起诉7669人。

  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批捕480人,起诉1260人,惩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4件7人。突出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对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批捕208人,起诉242人;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专项工作,办理利用网络、电信实施犯罪98件201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刑事犯罪,起诉涉及食品药品、公共卫生、劳动保障等领域犯罪163人。

  二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快捕快诉, 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93件250人,起诉64件356人。依法办理了称霸一方、社会影响恶劣的李大伟等3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及假借慈善旗号的“爱心妈妈”李艳霞等16人重大涉恶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肯定。牢牢把握“是黑恶势力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一个不凑数”的工作标准,追捕16人,追诉1人,不捕6人,不诉1人。坚持深挖彻查,着力推动“破网打伞”,发现并及时移送“关系网”“保护伞”线索5件10人,对永年区公安局原副局长赵某某涉嫌徇私枉法、受贿案依法公诉。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严格落实黑恶犯罪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和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强化对财产刑执行监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滋生土壤。

  三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化解信访积案352件,684件群众来信均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257人,起诉373人,对一起教师公然猥亵10余名儿童量刑畸轻案件提请抗诉。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捕24人,不诉61人。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采取普法课堂、法治情景剧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32场,受众达3.2万人,全市120名兼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深入中小学讲授法治课,引领青少年健康成长。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014件,采纳率99.2%,位居全省第一,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三、践行检察监督新理念,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公信,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更好融入国家治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用“检察产品”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理念,落实刑事检察“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以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建议制度和降低“案-件比”等工作为抓手,切实提升案件质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全市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一,量刑建议采纳率为78.4%,“案-件比”指标同比降低17.6%,市检察院作为先进代表在全国认罪认罚从宽推进会上介绍经验做法。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23件、撤案40件,纠正漏捕157人、漏诉153人,不捕850人、不诉924人。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案件提出刑事抗诉66件、改判35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26件、采纳357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不当802件,峰峰矿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某某等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被评为全国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10月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在邯郸举行了首例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为探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程序提供了有益尝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监察委衔接,共批捕职务犯罪10件10人,起诉41件61人;积极稳妥办理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5件8人,办理的蔡某某滥用职权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职务犯罪侦查精品案件。

  二是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103%,对法院生效民事裁判提请抗诉20件,提出抗诉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同比上升100%,不支持监督申请268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94件,采纳188件。办理的一起民间借贷再审检察建议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精品案例。扎实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深入企业、社区、乡镇等开展专项宣传,共摸排虚假诉讼案件线索33条,办理民间借贷、房产买卖等领域虚假诉讼案件23件,抗诉或提起监督意见6件。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开展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起诉18件,办理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帮助576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200余万元。

  三是做实行政检察。把行政检察作为弥补短板的重点,完善案件线索发现机制,有效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强对行政裁判结果、行政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48件,同比上升52%。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共办理98件,制发检察建议81件,被采纳71件。深化智慧借助理念,成立专家工作组,借助“外脑”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的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创新宣传形式,以一起纠正计生部门对当地农民再婚后生育共同子女罚款不当案件为原型,市检察院拍摄并试映了《依法“超生”》 微电影,受到最高检高度肯定。

  四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共建公益诉讼工作新格局。全市共立案1067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818件,起诉9件,相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805 件。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监督专项行动,监督保护林地、耕地 273亩,督促相关部门拆除违建别墅92栋,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1.9万吨,追偿环境治理修复费用334万元。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通过检察建议有效阻止近300头病死生猪流入市场。加强国有资产保护,重点对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环保领域企业进行摸排,协助税务部门追回税款3400万元。积极开展英烈保护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修复模范抗日县长郭企之纪念楼案,被评为全省诉前检察建议典型案例。

  四、抓紧抓实自身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强化干部担当为导向,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抓党建促队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夯实检察事业“立身之本”。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目标和根本任务,聚焦初心使命,围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整治、建立制度五个方面细化实化工作举措,确定55项工作安排、18项学习调研计划。着重查找制度机制建设及执行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征求的235条意见实行台账式管理,分列42条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出台制度性文件11个,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先进典型引领创先争优氛围,全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和4名个人被省检察院荣记二等功,1个基层院和2名个人被省检察院、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模范检察院和模范检察官,一个基层检察院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共有35个集体和10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是突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坚持需求导向,精准破解基层业务难题,创新实训模拟对抗练兵模式,被省检察院认定为“邯郸原创,全省首家”。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借助“一站两基地”平台,业务专家开展互动式交流教学,强化检察人才储备培养。优化完善“721”工作机制,以“工学大竞赛”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和邯郸检察品牌影响力,相关做法被最高检《新时代基层人民检察院素能提升(2020—2022年)行动方案》收录并推广。强化检察新媒体建设,市检察院和三个基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62条,公开法律文书5202条、程序性案件信息10024条,律师网上预约阅卷2807件,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对“一把手”用车用房用钱用餐等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实行月报告制度,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监督,做到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坚决高标准完成好整改任务。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4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和市检察院4个内设机构党组织开展系统内专项巡察,抓好第一轮巡察“回头看”工作,紧盯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队伍违纪干警5人。

  四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监督机制,率先在全省市级检察院开展内设机构改革,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3541件,其中检察长办案占比8.6%。深入推进监狱巡回检察改革,成立巡回检察工作组开展首次巡回检察,围绕刑罚变更执行、狱政管理等重点环节,书面纠正违法和提出检察建议34件。有力推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建设,实现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开创全面、同步、源头监督新格局。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专题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并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拓展代表委员联络方式,开展对口联络集中走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各类办案活动的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面对新时代,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站位全局服务中心的效果不够好,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方面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二是法律监督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民事检察抗诉精准度不高,行政检察短板明显,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格局还没有形成;三是案件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理念转变不到位,与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四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不够过硬,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况仍有发生,全面从严治检仍需继续加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检察贡献。

  一是更高标准抓好政治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切实把主题教育取得的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把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制度落实。主动对标新时期党的建设总要求,夯实党建阵地,不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真正把政治建设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

  二是更加精准服务大局,展现新时代检察担当。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立足邯郸实际,精准有效处置重点领域风险,严厉打击坑农害农、涉及扶贫领域犯罪,联合多地共同开展漳河流域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为打赢“三大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全方位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严格把握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打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检察支撑。

  三是更大力度建设平安邯郸,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坚决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实利益问题,严惩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更加注重“破网打伞”“打财断血”,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完成“三年治本”的任务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邯郸。

  四是更深层次推进法律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理念转变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深化捕诉一体改革,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有效提升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精准度,着力办理典型案件,发挥引领作用,助推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准确把握社会关注和人民关切的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努力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手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五是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战斗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素能专项培训和检察实践需求,推动检察队伍能力跃升。深入推动系统内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和深度,强化检察宣传,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奋斗中坚守初心,在实干中砥砺前行,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建设新时代富强邯郸、美丽邯郸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审时度势,以反贪职能转隶为契机,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着力破解“重刑轻民”,提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大目标。2019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四大检察”写进全国人大决议。

  2、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雄安新区生态水源保障项目。全长482公里,受益区为河南省濮阳市和河北省邯郸、邢台、衡水、沧州、保定5市,受益面积465万亩,为沿线部分地区农业供水和向白洋淀实施生态补水,缓解沿线农业灌溉缺水及地下水超采状况,改善白洋淀生态环境,并作为沿线地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

  3、枫桥经验: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方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4、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向人民群众庄严承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会后作出专门部署。这是检察机关顺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信访工作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大举措。

  5、一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教育缺位等问题,于2018年10月19日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提出三项具体建议。由于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6、十大业务: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十个检察业务机构,即第一检察部负责的普通刑事检察业务,第二检察部负责的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第三检察部负责的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第四检察部负责的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第五检察部负责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第六检察部负责的民事检察业务,第七检察部负责的行政检察业务,第八检察部负责的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第九检察部负责的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第十检察部负责的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7、刑事检察捕诉一体:是指由同一刑事办案机构专门负责办理一类或几类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2018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四个刑事办案机构,即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四个机构,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四个刑事办案机构内在逻辑清晰、专业化程度高。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强化侦查监督,有利于律师辩护、保障人权,有利于与公安机关、法院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8、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认罪认罚从宽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方向,对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最终实现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适用更为简单的审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9、案-件比:即案与件比例关系,是指将案件当事人所经历的各诉讼阶段统一视为一个“案”,再将该当事人经历的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二审上诉、发回重审、刑事申诉等每一个诉讼阶段都视为各自独立的件,即同一当事人的一个案与其所经历的多个件之间的比例。案-件比是最高检提出的全新办案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地区刑事案件在各个司法办案环节质量效率效果的直观反映,也是衡量做优刑事检察水平的重要指标。

  10、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民事虚假诉讼,指当事人通过欺骗、虚构等非法手段,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以达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自2019年4月起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民事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11、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如果行政相对人既不履行确定的义务,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那么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非诉执行,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的活动。按照最高检、省检察院部署,全市检察机关自2018年3月至2019年10月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12、诉前检察建议:根据两高《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前,向行政机关提出的、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这是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环节,目的是在起诉前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使职权等问题,及时保护受损的公益。同时,减少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努力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13、一站两基地:指检察业务专家工作站暨示范教学实训基地、成果转化基地。通过“一站两基地”专家型人才培养使用平台,全面整合专家资源,盘活人才存量,形成了集中专家钻研检察实务理论、助推检察业务创新跨越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呈现出了专家型人才有动力、业务条线愿参与、基层院能受益、一线干警真欢迎的良好效果。

  14、“721”工作机制:市检察院为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层次建立的“七评两赛一促进”机制,七评分别为:一是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规划网上观摩点评;二是上年度考评结果网上展评;三是半年工作述职网上互评;四是检察政治工作调研比评;五是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六是“面对面”工作调度点评;七是“特色品牌工作”展评。两赛为业务实训对抗赛和“工学大竞赛”活动。一促进指开展“回头看,向前看”促工作活动。分时间,分节点,依序开展,形成“观、评、督”三位一体的长效循环机制,旨在提升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科学检验基层院建设水平,充分调动基层院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15、工学大竞赛:市检察院以实地考评为主要手段,对各基层检察院思想政治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检察队伍建设、检务保障设施建设等整体建设情况进行评比,督促各基层检察院在竞赛评比中明确自身差距,做到“赶有目标,追有方向”,营造争先创优的积极氛围,达到各基层检察院协同进步的工作效果,进一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6、监狱巡回检察改革:2018年5月,最高检积极推进监狱检察改革,部署开展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探索实行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相结合的监狱检察方式,新修订《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对此予以确认。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目的是保证国家法律在刑罚执行活动中正确实施,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纠防冤假错案,促进监狱提升改造质量,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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