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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党方针给检察队伍建设带来的急剧变化
时间:2014-10-20  作者:霍琳  新闻来源:大名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内容摘要:在发展党员方面,新确定的“控制总量”方针对基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形成很大影响,检察机关必须慎重面对队伍老龄化、党员老龄化的现状,预测未来队伍发展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科学应对,青年人员和资深人员并重、党建和团建并重,以党建工作带动检察队伍建设。

  关键词:检察 党员 方针 变化 对策

  我院现有在职人员63人,党员52人,其中60-51岁的检察人员25人,党员25人;50-41岁的检察人员17人,党员16人;40-31岁的检察人员14人,党员10人;30岁以下检察人员10人,党员仅1人(见图表)。数据还显示,51-60岁的老党员占到了党员总数的48%,可谓“半壁江山”,而在30岁以下党员只占党员总数的1.92%,可称“奇货可居”。由此可以看出,我们这个基层检察院人员年龄结构是“倒梯形”,而党员队伍则老化得更为严重,呈“倒三角形”。

  年龄(岁)

  60-51

  50-41

  40-31

  30岁以下

  合计

  检察人员(含二线)

  25人

  17人

  14人

  10人

  63人

  党员

  25人

  16人

  10人

  1人

  52人

  年龄段内人员、党员比例

  100%

  94%

  71.4%

  10%

 

  党员内部总量比

  48%

  30%

  19.2%

  1.92%

 

  (表:检察人员、党员数据概览表)

  

   (图一:检察人员、党员年龄结构对比)

   (图二:党员年龄分布)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2013年以前,发展党员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一方针执行了很多年,在吸收新党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没有数量上的要求,近十年来党员发展快速上升,全国党员数已超过8200万。面对新的形势,2013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研究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中强调:发展党员工作要招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新十六字总目标,不断提高党员发展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新的十六字方针一出台,党员入口被收紧,执行一年来已经形成了它的现实影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基层院来说,变化就是:原来来到检察机关,几乎人人是党员,新人少非党人员也少,党的基层组织主动找青年人员动员入党,大门敞开;而现在是,新招录青年人员素养很高,但入口收紧,要从地方党委获得发展党员名额后才能个别发展,而这个名额各机关部门又争夺激烈。原来入党易、升职难;相对来说现在升职易,入党难。

  这只是从个人入党难易来看这个变化,而实际上,新影响更重要的是对队伍建设思路产生了重大冲击。以前是重发展轻培养,党员数量大,人才使用在党员中选择性强;现在是重质不重量,数量锐减,今后提拔使用在党员中的选择余地近无,“党员”的标签在青年成长过程中更具含金量,也更加抢手,比如,如果我们35岁以下人员中党员只有一人,而此时又要求班子必须配备一名35岁以下成员,那只能是非此人莫属,这样一个结果也是十分值得商榷的。

  与青年党员抢手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老党员数量大,比例高。比如我院五十岁以上人员共25人全是党员,占到了党员总数的一半,但是这部分人能否力担重任呢?25人中,班子成员二线4人,其余全部为股级岗位退居,9人患有肿瘤、糖尿病、脑血栓、心脏病等严重疾病,正常上班的部分老党员也已经士气尽失,不能适应办公办案自动化和新执法理念的要求,多数自暴自弃,处于边缘地位。我们对外常说“人员短缺”,人员真的不短缺,人数是有的,特别是有的院历史上把关不严,还存在严重超编,不缺人,我们缺的是战斗力。

  走出个人的视角,走出队伍的话题,我们更加宏观地来看新入党方针对检察工作的影响,就是党对检察工作在领导方法上的变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通过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的领导来实现的,而其中最直接的还是组织上的领导。从我们的人员状况可以看出,五十岁以上检察人员全部为党员,四十岁以上检察人员中党员占到了百分之八十,四十岁以上检察官全部为党员。这是一种数量上的绝对优势,这一方面说明党组织对检察工作的重视,一方面也说明检察工作一直为组织所认可,党的政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在组织上政令通达。

  但是,以后,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目前正在酝酿检察人员分类改革,检察官更加符合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去行政色彩;同时,党的领导不会因此削弱,考虑严把党员入口这一因素,未来的新任检察官中党员比例定是只减不增,再加上综合部门、业务部门人员不同标准的要求,未来的检察官与党员之间可能会出现业务部门聚集检察官为峰地;综合部门,特别是政工、纪检部门聚焦党员为峰地的“双峰映照”现象。这是有可能出现的现象之一,当然还有其他多种可能,比如集党员、检察官于一身的核心领导集体,以党性强、业务精、作风硬去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出色工作,这也是期待普遍出现的。在未来,“精英化”是党员队伍建设的简明标准,党的号召力不只是体现在党员队伍中,在非党人士中也会更具吸引力和魅力。而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也将更加去细节化,更加宏观化,更多是通过检察政策在潜移默化中去实现,司法理念与党的宗旨也必在看似殊途中最终还是同归。

  我们检察机关对严控党员入口的新方针所带来的变化应该有一个全面认识,能够预测未来队伍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科学应对,并对未来形成良好预期。针对上述现象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检察队伍与党员队伍建设方面至少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慎重选人。严把入口,必然会有很多有志入党的青年在大门外久候,这个等候的过程不应是冷落、冷清,而应是教育、引导、培养,而且是长期和长远的培养。一方面,要让大家明白不管入党与否,进步都是必然要求,宋庆龄前辈就曾要求入党而未获批,不入党有时也是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入党前培养期拉长,必然面临考验的增多,“路遥知马力”也就会有更多现实版,真正的人才在入党后能力扛重任,也正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的写照。“选党员就是选未来的领导干部”,标准可以拔高不能降低,不能有丝毫马虎。

  二、重视团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严控入党在锐减新党员的同时也让很多优秀青年保留在了共青团内,并不是不入党就没了组织。加强团建,正可以针对青年特点,开展符合青年需求的,生动、活泼、灵活、多样青年活动,带动和影响检察人员向着阳光,充满朝气。

  三、施力加压。重用好现有年轻党员。通过“给担子、要成果”,以合理的工作压力催生工作动力,激发个人潜力,让现有青年党员加快成长步伐,提高进步速度,催熟,但切忌拔苗助长。对于确实特别优秀的青年党员要不拘一格,赋予重任,给予信任,健康成长。

  四、深挖寻宝。对于数量居多但战斗力已显薄弱的老党员群体,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他们已经为检察事业奉献了大半生,首先应给予敬重和关爱,以集体温暖来保护他们那颗火热的心。其次,对于身体条件允许的老党员仍应委以重任,这个重任不一定是什么好听的职务,但绝对应是与其能力、素质相适应的有意义的某项工作,使用代表信任,老同志、老党员更需要信任。第三,可以形成老党员的专门组织,针对老党员的特点开展活动,形成他们自己的“圈子”、“营地”,开展文化、体育、党建等活动,树起老党员榜样,挖掘出老党员潜力。第四,对于身体确实不能再进行工作的,可以争取病退提前退休,即安享生活,又可腾出编制。对于仍坚持上岗的老党员则应与大家一视同仁,绝不允许倚老卖老带坏风气。老党员更应坚持党性,并积极参加政治思想、检察业务等岗位教育,做到“人不离岗心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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